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盲評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體系,督促各部門和導師加強研究生培養(yǎng),提高我所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保證學位論文在評審過程中的客觀公正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所碩士學位論文評審采用雙盲評審辦法(簡稱“盲評”),即評審時將評閱人姓名和單位對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進行隱匿,并且將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姓名對評閱人進行隱匿。
第二章 盲評機構與范圍
第三條 碩士學位論文盲評工作由研究生部組織開展。學位論文和《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由研究生部負責寄送,評閱意見及有關材料應密封傳遞,申請者本人及導師不得參與。
第四條 盲評對象為當年所有參加學位論文答辯的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盲評工作安排在答辯前兩個月進行,必須通過學位論文盲評,才能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第三章 盲評論文要求與評議程序
第五條 論文盲評送審前,參加盲評的碩士研究生需將論文刻錄至光盤,交由研究生部進行查重工作。論文查重率低于30%,方可參加盲評送審,最終提交論文查重率低于10%。
第六條 查重通過后,參加盲評的碩士研究生需在指導教師同意后才能組織盲評送審,導師審核后簽署《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導師審核意見表》(見附件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部。
第六條 參加盲評的碩士研究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規(guī)定格式制作2份學位論文提交至研究生部。
格式制作要求如下:
① 學位論文中不得出現導師信息、作者姓名、學號及其他表明身份的信息。
② 去掉“致謝”部分,其余封面頁、目錄、摘要及關鍵詞(中英文)、正文、參考文獻各項內容應齊全。
③ 總頁碼與目錄一致,中間不能缺頁、多頁,插(附)圖、表應完整、完好。
第七條 每篇盲評論文送2位相同或相近學科領域、研究方向的專家評審,論文評閱人應為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且評閱人為我單位以外的同行專家。
第八條 盲評的碩士學位論文評審意見全部收回,盲評意見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額份數必須追加送審。
第九條 研究生部將在30個工作日內(從提交論文之日起計算)將專家的評閱結果及意見反饋給學生。
第四章 盲評結果處理辦法
第十條 專家按照定量評議表中評價指標逐項定級,并最終給出“A 同意答辯”、“B 同意(修改后)答辯”或“C 不同意答辯”意見。評閱結果按如下辦法進行處理。
(一)評閱結論均為“A 同意答辯”意見的,準予進入論文答辯環(huán)節(jié)。
(二)評閱結論中有“B 同意(修改后)答辯”,且沒有“C 不同意答辯”意見的,申請人按要求認真修改,經導師認定已達到修改要求的,準予進入論文答辯環(huán)節(jié)。
(三)評閱結論僅含有一個“C 不同意答辯”意見的,增聘1名評閱人重新評閱,增評結論若無“C 不同意答辯”,準予進入論文答辯環(huán)節(jié);增評結論若仍為“C 不同意答辯”,則不能答辯。
(四)評閱結論均為“C 不同意答辯”意見的,則不得參加答辯。
未通過盲評不能參加答辯的申請人,須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答辯,但畢業(yè)及碩士學位授予延至下一學年。
第十一條 凡評審專家認為學位論文存在作假情形且證據確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答辯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盲評的評閱費用由研究生部承擔,但若由學生個人原因造成的論文增評費用,則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附件一:《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導師審核意見表》(內網下載區(q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