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術審議。審議學科建設與發(fā)展規(guī)劃;審議本所科研機構布局方案或科研機構改革方案;審議科技工作計劃和科研項目執(zhí)行情況;審議所其他學術工作的重要決策。
(二)學術評議。評審推薦各類限額申報的科研項目、成果獎勵及其他有關事項;審定本所設立的各類科研項目和科技獎項;積極推動和促進國際科技交流和合作等項目。
(三)知識產權保護。對科研成果及知識產權權屬中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審查,對專利申請、專利權放棄等出現的爭議提出處理建議。
(四)對學術糾紛、學術不端及涉及學術問題的其他重要事項進行咨詢、調查、論證和評議。
(五)所長辦公會認為須經學術委員會審議的其他事項。
負責審查通過碩士學位獲得者的名單;負責對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報請授予碩士學位決議,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負責做出撤銷違反規(guī)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研究和處理授予學位的爭議和其他事項;審議制定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方針和相關文件規(guī)定;完成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交給的其他任務等。
負責我所涉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的評審推薦,以及有關規(guī)定政策的制定工作。
(一)對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推薦)和專業(yè)技術崗位評聘過程進行監(jiān)督。
(二)負責受理評審工作中的異議、意見并向有關職能部門或職稱評聘委員會提出處理建議。
(三)對聘用過程中不符合規(guī)定的事項提出反對、撤消或復議動議。
(四)對評委及工作人員提出紀律要求并監(jiān)督。
負責審定人才隊伍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人才招聘與引進評價,人才評估與考核,人才推薦與選拔,人才相關制度制定。
我所第一屆能力建設與裝備管理委員會,于2016年成立,負責所修購專項規(guī)劃與年度計劃論證,所基本建設論證、過程與質量監(jiān)管,大型設備和科學設施購置需求論證、指標確定、所分析測試平臺管理指導,外業(yè)調查平臺管理指導,船舶運行管理指導。2018年進行換屆,第二屆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 任:王宗靈
副主任:魏澤勛
委 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馬毅、王巖峰、王宗靈、方越、劉焱光、劉焱雄、李朗、吳永亭、張學雷、鄭立、鄭彥鵬、胡澤建、徐興永、熊學軍、魏澤勛
秘 書:資產處處長
(一)認真貫徹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方針、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地方政府、自然資源部制定的勞動安全規(guī)定,審定我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二)定期分析、研究我所安全生產形勢,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抓好經常性教育,使職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三)組織安全大檢查,搞好安全防護監(jiān)督,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做好事故報告。對發(fā)生事故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責任處理。